司法所 编制4名
职 能:
1. 为街道办事处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,协助基层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;
2. 依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,指导、管理人民调解工作;
3. 指导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;
4.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
5.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;
6. 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
7.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
8.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9、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,组织力量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,协调相关部门,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,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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