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装部 编制 1名
武装部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本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、政治教育、军事训练、武器装备管理。
二、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,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。
三、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,开展以劳养武活动,完成急难险重任务。
四、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、支援前线。
五、负责本地区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、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工作。
六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,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。
七、协同预备役部(分)队落实参训人员,做好民兵管理、动员集结工作。
八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,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。
九、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。
十、完成地方党委、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联系方式:
中文通讯地址: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
邮编:100068
办公时间:8:30--17:00(星期一至星期五)
工作电话:87585550转251、252
传真:87586972
监督电话:87585550转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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