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政 科 编制 3 名
民政科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地区民政优抚、双拥工作。
2、负责城市低保和地退超转工作。
3、负责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老龄和殡葬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捐赠、慈善协会工作。
6、负责民族宗教工作。
7、负责辖区民事调解工作。
8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联系方式:
通讯地址: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17号楼
邮编:100077
办公时间:8:30--17: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
工作电话:87585550转219、220
传真:87586972
监督电话:87585550转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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